實現財富增長與分配的平衡
下一步應立足于“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成果共享、增進和諧”的原則,打破“鼓勵生產、抑制消費”的制度性約束,通過中國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和收入分配等領域的深層次改革,啟動終端消費,釋放內需增長潛能,真正取得經濟增長與福利增長、財富增長與財富分配之間的平衡。
在完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和收入穩定增長機制方面,將初次分配與二次分配視為有機整體,強化“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我國再分配機制的“逆向調節”問題較為突出,所以,深層次改革不僅需要從再分配環節即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總體水平及其合理結構入手,還要擴展到初次分配環節包括“工資、保險、福利”三位一體的薪酬體系和稅制的改革;
在調整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方面,加大國民收入向個人傾斜的政策力度,調整資本要素所得和勞動要素所得之間的比例關系,盡力提高勞動報酬在國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擴大并提高國有企業分紅的范圍和比例,全力解決國有企業經營性資本收益向居民轉移機制缺失問題。在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方面,通過土地流轉抵押、入股、融資,逐步調整城鄉收入分配二元格局,使農民獲得要素資本賦權。
此外,需推進壟斷行業改革,放寬準入門檻,引進競爭機制,通過控制價格和稅收調節壟斷企業利潤率,完善財產性收入增長的保障機制,降低稅負,提高個稅起征點,提高居民的長期收入預期,通過結構性減稅,以減保增、以減促加。
財富分配比例失衡不僅成為經濟結構失衡、內外需失衡的重要原因,也鎖閉了經濟成長階段最重要的內需增長。因此,如何實現國民財富重整至關重要。
下一步應立足于“效率優先、兼顧公平、成果共享、增進和諧”的原則,打破“鼓勵生產、抑制消費”的制度性約束,通過中國版的“國民收入倍增計劃”和收入分配等領域的深層次改革,啟動終端消費,釋放內需增長潛能,真正取得經濟增長與福利增長、財富增長與財富分配之間的平衡。(國家信息中心副研究員 張茉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