贏了卻逃亡
每逢選舉,檢警真忙,因為無論真假,報案賄選買票的一大堆,案情千奇百怪,無論勝選落選,檢警都得給個交代。選后,有人贏了官司輸了選舉,一般都是對手抺黑成功,自己自認倒霉;也有的贏了選舉卻輸了官司,有辦法的找人頂罪,沒轍的只能認罰。今年,嘉義市中埔鄉民意代表邱裕峰選舉贏了,但涉案賄選,檢方一辦案,人跑了,中選會的當選公告和通緝令同時發出,令人哭笑不得。
臺南一位沈姓里長參選人卻真有冤情。臺灣的廟宇都是企業化管理,沈姓參選人是一座廟的常務監事,今年8月廟里辦中元普度,他花9000多元(新臺幣,下同)買了頭豬當法會供品。法會結束后,因為豬肉自家吃不完,便分送鄉鄰,有的是他的選民,也有的根本不是。選戰一開打,有人告他以豬肉賄選。檢方傳10名接受豬肉者到案,10人都不認為沈是在賄賂,而且其中有人根本不是沈的選區的。檢方認為中元普度時將供品分給大家“吃平安”是習俗,且當時沈尚未登記參選,無法認定賄選,免起訴。但這是選后的后話,沈很無奈:“感謝司法還我清白,但已經落選,傷害已經造成!
臺中市一位里長參選人當選后,有人告他以500元一票買票,檢察官立案調查。落選的參選人認為對手當選無效,也抗議“選舉不公”。這種情況下,臺中市選委會認為,將按期公告當選人名單,若賄選成立,再公告當選無效,實行補選。里長雖不大,但補選又將在里內掀起一輪爭奪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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