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取消12海里‘暫定執法線’,讓臺灣漁船自由出入。潛臺詞實際上就是釣魚島主權歸日本所有,馬當局對此必須保持警惕,分清楚什么是讓步,什么是誘餌!”潘錫堂強調,沒有主權,就沒有真正的漁權,臺灣即使明天拿回了捕魚權也是朝不保夕的,因為擁有主權的一方可隨時收回。
他指出,在漁權談判的正式協議中,即使爭不到重劃“執法線”的成果,馬當局必須考慮相關的文字表述,比如“雙方均認知釣魚島列嶼主權各自主張或有爭議存在”,為未來的主權之爭保留平衡點和空間,否則就等同拿主權換漁權,因小失大。(海峽導報記者 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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