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表示,從側重市場經濟立法到側重社會立法,反映了中國立法重點的轉變,也反映了中國進入小康社會以后強烈的社會需求。立法,離群眾生活越來越近,更加順乎民情、尊重民意。
針對人們普遍關心的餐桌安全問題,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食品安全法。從2004年7月,國務院法制辦著手食品安全法起草工作,到這部法律最終通過,歷時五年有余。一位參與立法的專家表示,這是因為食品安全問題關系到每一位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安全。
無救濟則無權利。2009年12月,歷經四審、歷時七年得以通過的侵權責任法填補了公民權利中的諸多“空白”,首次明確精神損害賠償、確立“同命同價”賠償原則,第一次專章規定醫療損害責任。同時對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環境污染、產品缺陷、交通事故等問題均作出具體規定,成為“公民維權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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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十年的立法過程中,人們發現,群眾的聲音越來越為立法機關重視并吸納,開門立法、民主立法,讓立法工作成為一項“陽光下的民主事業”。
十年來,物權法、勞動合同法、村委會組織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同人民群眾關系密切的法律草案或修訂草案一次次向全民公布,廣泛征求意見;座談會、論證會、聽證會……立法工作越來越集中民智,反映民情,體現民意。
十年來,隨著民主法制建設的不斷推進,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從“閉門立法”到“開門立法”,從“一致通過”到“棄權”、“否決”,逐步完善的立法程序推動著立法工作日趨科學化和民主化。
今年8月,預算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數達33萬多條,遠超出此前征集意見數最多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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