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在開始,每年招考進入公務員系統的辦事員、科員,都應承諾公示財產。因為這批人手里的錢較少,沒什么包袱。”這應該成為一個新人“入官”的前提條件。
“很多人認為基層公務員不掌握權力,也不怎么貪。但我覺得一開始就要讓他們有這個意識:‘怕公開財產就不要當公務員。’”劉熀松說,通過建立這些制度,三五年后,整個公務員隊伍里的清廉比例會上升,然后,每隔幾年,在滿一定年限的公務員中推廣一次。10年緩沖期后,幾乎所有的官員都會被納入財產公示“網”中。
“‘在增量中改革’的目的,不是為了揪出貪官雖然它確實有這個作用,但更多是為了保證將來公務員隊伍的清廉,在于從制度上建立一個長效機制,確保將來的貪腐行為不再發生,不再這么嚴重!彼f,“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先在新的公務員隊伍里建立財產公示制較切實際,但老的公務員不是就沒事了。因為除了這個制度外,還有一系列的反腐手段已經在那里,比如紀檢監察,比如網絡反腐,發現了一樣依法查處。既有機制照?梢园l揮作用,這些并不矛盾。”劉熀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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