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9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到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聯系點河南省蘭考縣,指導蘭考縣委常委班子專題民主生活會并發表重要講話。新華社鞠鵬 攝
“世間事,做于細,成于嚴。”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立起來、嚴起來,執行到位,是落實全面從嚴治黨戰略的必然要求。
2015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把紀律挺在法律前面,匡定了從嚴治黨的新邊界。讓黨員干部有“嚴”在先、無“毀”于后,從源頭上最大限度遏制腐敗的增量、最大范圍減少腐敗的存量。
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今年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將黨的十八大以來問責方面的實踐創新成果固化為制度,成為繼《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之后,全面從嚴治黨的又一“利器”。
制度的牢籠越織越密,如何監督執紀成為一道繞不開的重大考題。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公報提出,全面從嚴治黨,要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讓咬耳朵、扯袖子,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大多數,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是少數,而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只是極極少數。這清晰劃出了“治未病”、“正歪樹”、“治病樹”、“拔爛樹”四道防線。
“舉一綱而萬目張,解一卷而眾篇明。”全面從嚴治黨,牢牢抓緊紀律建設這一治本之策,強化監督執紀問責,推動管黨治黨不斷從寬、松、軟,走向嚴、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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