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被騙,該如何維權?
雖然已經確定當初商家是打著高價回收的幌子,欺騙自己消費,但樊女士說,她在電商平臺購物出現了問題,平臺就有責任來進行解決,甚至是先行賠付。如果不這樣的話,她會把電商平臺和賣家共同起訴。
為了確認樊女士提出來的這個想法是否可行,消費維權協調員電話聯系了河南大學法學院王京歌博士。在了解完樊女士遇到的這起糾紛后,王京歌博士提出她的看法。
王京歌博士認為:
樊女士對商家進行投訴后,電商平臺客服一直在積極協調,所以樊女士不能要求該電商平臺先行賠付,起訴的話也只能起訴賣家。
同時,在2016年提請審議的電商草案中,有規定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有責任有義務去核實商家的身份,進行登記,并要定期核驗更新。而淘寶沒有及時將這種有混淆可能的有標志性的東西去掉,對于消費者來講,是非常不利的。淘寶在這一點做的欠妥。
消費維權協調員表示,十字繡回收,很多都是打著銷售的幌子,混淆消費者的辨識能力,欺騙消費者。這些看似聰明的做法,損失的卻是信任的客戶。希望相關部門以及淘寶方面能盡快做出調查。
截止發稿時,樊女士給我們《百姓315》欄目打來電話表示,電商平臺介入協商后,商家已經跟她達成一致意見,十字繡品不再回收,給樊女士轉賬三千元,作為對失信的賠償。
來源:大河報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