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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站女童被猥褻的法律三問
本案中的女孩雖然弱小,但其權利也不是一紙空文,廣大網友應該相信警方,相信法律會給她一個公道
□ 葉 泉
據《法制日報》記者報道,幾天前在南京南站猥褻女童的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被南京鐵路警方抓獲。經調查,其同行的兩名成年人為段某某父母,女童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隨著此案的持續發酵,輿論的關注度也在不斷上升。網友最關心的女童身份問題以及和這一家人的關系問題,經過警方的調查也逐漸明朗。作為段某某父母的養女,這個女孩在這個家庭中顯然是一種弱勢的存在。而親眼目睹兒子當眾猥褻養女卻沒有任何反應,如此不辨是非的養父母,更讓很多網友對這個女孩的命運感到憂慮。
但是中國畢竟是法治國家,我國在收養方面的法律是健全的,養子女的合法權益同樣受法律保護,不會任由收養人及其家庭成員隨意欺凌。本案中,這個養女身份的相關法律關系有三問,需要之后的新聞報道和當地政府部門給出解答。
一問,女孩是怎樣成為這個家庭養女的?根據我國收養法,收養人有嚴格條件限制,其中第一條就是收養人無子女。這個女孩的養父母有自己的親生兒子,正常情況下,這對夫婦并不符合收養條件。但是法律也規定了例外情況,“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和收養一名的限制”。也就是說,只有這個女孩是孤兒或者殘疾兒童,這對已有子女的夫婦才可以合法地收養她。
于是,這也就引出了第二問,這對夫婦是合法收養這個女孩嗎?收養法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痹摲ǖ谑鶙l規定:“收養關系成立后,公安部門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被收養人辦理戶口登記!币簿褪钦f,收養不是你說收養就收養的,而是必須在民政部門登記,并且在公安部門取得合法戶籍。這個女孩到底是否被這個家庭合法收養了,還需要公安機關做進一步的調查。如果不是合法收養,那么當地基層政府部門對此顯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對這樣一個不正常且不合法家庭的長期存在有失察、失職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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