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像盧月香一樣自強自立的大陸新娘有很多。嫁到臺灣15年的徐赟,4年前在臺北大安區當幼兒園老師,她曾被家長罵:“大陸人怎能教我的小孩”?如今她已擁有合格保育員證書,用專業贏得家長信賴;8年前嫁到苗栗的史立娟,在臺灣做美容工作,一直做到某美容品牌的苗栗店店長。她嫁到苗栗后盡量融入,如今生活美滿工作如意……還有的大陸新娘到了臺灣自己開餐廳,或是擔任導游,或是去做義工,開拓了自己的社交圈。
臺灣的法律規定,大陸配偶在臺灣獲得身份被劃分為4個階段,結婚的最初兩年被稱為“團聚”階段,接下來是4年“依親居留”階段,符合條件的人此時可以工作。之后是兩年的“長期居留”期,再之后才能申請臺灣定居,擁有和臺灣本地人一樣的權益。臺灣針對大陸配偶制定的法令帶有明顯的歧視性,讓大陸新娘連續十幾年堅持不懈地抗爭,但是依然效果甚微。
本報記者在臺灣偶然認識的大陸新娘、湖北籍王女士說,她到臺灣已經5年多了,卻還是沒有拿到身份證。“沒有身份證就不能辦健保,生活很沒有安全感。”
說起大陸新娘,來自江西宜春的何瑩彩說:“有很多離婚的,也有很多生活得很好。”她說,不單是臺灣丈夫一方面的問題,也有大陸新娘自身的問題。比如有的人存有不切實際的幻想,有的人適應能力差等,生活自然不如意。“與其抱怨不如力爭改變,用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就會有積極的回饋。”
近日,臺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與大陸及外籍配偶茶敘時表示,在臺灣落地生根的許多大陸配偶,奮斗歷程讓他非常感動。“希望臺當局不只‘重視’,也要‘重用’這些人才。”馬英九并表示,對于這些大陸及外籍配偶的身份限制規定要積極做出改變。
截至目前,臺灣有30多萬的大陸新娘。相比較十幾年前嫁到臺灣來的大陸新娘,如今的大陸女性嫁到臺灣更多的是因為愛情,在工作和生活中更多了自信、自立,也懂得為自己和群體的權益而抗爭。
愿大陸新娘都能做一只驕傲的飛鳥,不斷充盈自身并做獨特的自己,盤旋飛舞,舞出別樣的人生。(記者 徐 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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